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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教师教育的特点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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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创立师范教育的国家之一,教师教育制度十分完善。2000年,德国教师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德国教师教育展望》报告认为:在培训期限、场地和行政管理的精干性等方面与外国相比,德国具有最高档次的教师教育制度。目前,我国师范教育正处于向教师教育全面转轨的关键时期。因此,探讨和解读德国教师教育的特点,具有启示作用和现实意义。

    一、德国教师教育的三个阶段

    德国教师培养的全过程包括三个阶段:修业阶段、实习阶段和职后培训阶段。三个阶段相辅相成,融为一体。

    1.修业阶段

    修业阶段,即大学的理论学习阶段,重在学习作为教师必须具备的基础知识,包括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

    (1)课程设置。德国师范生在修业阶段主要进行理论学习,必须学习两门执教学科和相关的学科教学论,同时必须学习包括教育科学和社会科学方面的课程,其中教育科学要占总课时的25%。

    卡塞尔大学规定,拟从事中等教育工作的学生要学习两门学科,且两者须为相近学科。该校师范生所学的教育类课程主要包括教育基本理论、欧洲教育史、课程开发论、教学论、执教学科的教学方法、心理学等,还包括一些相关的社会科学学科,如社会学、哲学等。

    (2)教育见习。教育见习一般安排在第三个学期,为期5-8周。教育见习主要是听老师讲课,看老师如何组织教学,如何批改作业,如何管理学生等,了解学校教育运行的全过程,不上讲台讲课(德国有关法律规定,获得实习教师资格后才能上课)。

    师范生达到相应条件后,可申请参加第一次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考试内容主要由毕业论文、120分钟的书面考试、80分钟的口试(试讲)、短期见习等四方面构成。第一次考试合格者,才能转入第二阶段学习,同时取得国家见习公务员资格。

    2.实习阶段

    教育实习阶段,重在培养作为教师应具备的执教能力。第一次考试合格取得实习教师资格者,方能进入专门的教师培训机构学习,这类机构统称为研修班。

    1990 年以前,教育实习时间各州不尽相同。最短16个月,最长2.5年,一般为1.5年。从1990年开始,联邦政府根据州文化教育部长会议决定规定各州教师实习阶段期限统一为2年。第一年为引导和试教阶段。从实习开始4周以后,才在老师的指导下试教。通常上午见习或试教,下午在研修班学习讨论。到第二学期甚至第二年,才开始独立承担一个班的教学。第二年的后半年,则专心准备第二次国家考试。

    每年的2-5月是德国各州进行第二次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时期。考试内容包括:①面对评委和考试委员会,上两节公开课;②在4小时内,当场撰写一篇有关教育理论的文章;③参加包括主修专业、辅修专业以及政治法则的3次口头考试。据德国近年来的统计,只有80%的实习教师能够通过第二次考试。第二次考试合格者,就成为正式教师,同时成为国家正式公务员,享受良好的待遇。德国教师的报酬比雇员的平均工资高1.5-2倍。

    3.职后培训阶段

    职后培训的目的是使教师拥有适应社会急剧变化的能力,负担起教育改革和革新的任务。当前,德国教师的继续教育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自主学习。在职教师培训的主要目的是使教师了解教育科学与专业科学的新发展、新成果;扩充教师有关教育工作的心理、社会、政治等方面的知识;使教师重新认识在不断变化的社会中所承担的任务和角色。在德国,政府和各种教育团体经常举办这种在职教育。教师在周末、下午或晚上均可自主参加培训。

    (2)派出培训。经校方许可,教师到师资培训机构学习培训,获取另一种或更高级的资格。它主要包括另一种学科任教资格;另一种学校类型的任教资格;在实习教师研修班的任教资格;校长、督学任用资格等。

    二、德国教师教育的主要特点

    1.注重教师的全程培养

    德国教师教育十分注重教师的全程培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环节。

    第一,教师职业是一项教育人的工作,是一项与人打交道的工作。因此,师范生必须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知识传输能力,三者缺一不可。为此,德国大部分州要求申请入学者必须参加职业性向测试,或者在入学前到中小学见习一段时间,测试申请者具不具备当老师的潜质,有没有可塑性,这是“全程育师” 的首要环节。

    第二,德国教师教育的“修业阶段”和“实习阶段”是“全程育师”的中间环节,目的是把热爱教育事业的学生培育成合格的教师,包括从理论到实践;从智力到品性;从知识到能力的全方位培育塑造。在此期间,师范生必须经过两次严格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反复煅造、磨练,才能成为正式教师。

    第三,职后培训是“全程育师”的最后一个环节,事关教师专业水平的可持续发展。在职教师要跟上时代的发展,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停地从时代中吸取营养,学习最新知识。

 2.注重教师执教能力的培养

    注重教师执教能力的培养,是德国教师教育的显著特点。

    第一,教育见习,培养师范生的感性认识。教育见习的主要任务是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听课、评课,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和接触课堂现场的能力。带教老师从中小学选拔,他们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中小学的教师,又是大学的讲师。

    第二,教育实习时间长、内容具体,着力培养师范生的执教能力。德国各州统一规定师范生教育实习时间为2年。花2年时间培养教师的执教能力,为全世界教师教育树立了一面旗帜,可见德国政府培养教师执教能力的坚定决心。

    3.坚持四年一次的教师评价制度

    德国政府规定,对中小学教师进行四年一次的综合评价。完全中学、实科中学教师的评价者主要是学校校长,四年一次为每个教师作出翔实的考核报告。国民小学、主体中学教师的评价以督学为主、校长参与配合。对教师的评价客观、公正,必须与教师本人见面并签字存档备查。督学的任务是到校听课,为每个教师建立一份“教师工作报告表”。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教师分管的班级及学生情况,所承担的工作量等;二是教师的教学效果与工作态度等。教师的评定结果分为7个等级,1级最好。工作时间不长的教师一般为4-5级,能评上1级的教师较少,必须是教学效果好、科研成果突出者。

    三、对我国教师教育的启示

    鉴于德国教师培养的特点,提出以下三点建议:①我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时机(观念、财力、物力)成熟的时候,把各级各类教师的管理纳入国家公务员序列,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真正使教师成为人人羡慕的理想职业。②引入“全程育师”的教育理念,更加注重教师的职后培训工作。国家应尽快制定中小学教师在职培训的法律、法规,明确教师职后培训的权利和义务。一方面,教育行政机构和学校要积极为教师提供学习进修的机会,并把职后培训与其聘任、提薪和晋级等方面挂钩;另一方面,教师应主动申请培训,正确处理好教学与培训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把教师的在职培训纳入法制化轨道。③凡报考师范类的学生,考前应该进行面试和职业性向测试,把那些真正热爱教师职业、愿意为教育事业奉献青春和热血的优秀学生选入师范院校或综合大学的教育学院学习。

    我国师范生的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与德国相比相差甚远。首先,对教育见习整体重视不够。有的仅仅将教育见习纳入了教学计划,但没有作出具体的检查落实;有的学校内部没有统一要求,有的专业见习,有的专业不见习,存在着可有可无的思想。其次,教育实习的水份很大。虽然对教育实习都作了相应安排,但时间一般只有6-8周(仅仅相当于德国教育见习的时间)。有的学校派了带队老师专门蹲点实习中学;有的学校实行教育实习巡视制,选派相关人员选择有代表性的实习中学巡视一圈。可见,目前我国师范院校对教育实习的检查指导不力,教育实习的水份很大。主要原因有二:一方面,实习中学迫于考试或升学排名的压力,不愿意让实习生多上课。另一方面,实习学生迫于就业压力,实习期间往往是找工作的黄金时间,部分学生不安心教育实习。

    一方面我国应尽快制定《教师教育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对师范生的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作出明确的时间、内容规定及其目的要求,做到有章可循。另一方面师范院校与实习中学进行全方位合作,在实习中学中遴选带教老师。带教老师既是中学教师,又是高校讲师,高等院校支付相应的报酬给实习中学和带教老师。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实习中学的积极性,才能激发带教老师的主观能动性。第三,师范院校应划拨教育见习、教育实习专项经费,以保证教育实践活动的正常开展。

    我国对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方法较多,没有统一规范的评价体系,操作起来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如评选“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等,评价的主要尺度是所教(管)班级年度考试排名或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升学率。为此,我国应建立健全教育评估机构,由评估机构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教师评价体系。并委托教育评估机构每个学年度,对教师进行一次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评比。将每位教师的评价结果存入个人档案,并与其晋职、晋级挂钩。引入激励机制,树立典型,树立正确的导向,奖励表彰先进,促进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另外,我国的督学体系健全,但其主要职责是宏观指导和例行视察,没有像德国督学那样真正地深入课堂,走访家长,对教师作出客观翔实的综合评价。两相对比,差距显而易见。我国注重教育过程的宏观遥控,德国注重教育过程的细微环节。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德国教师教育的三个阶段对教师的培养各有侧重。修业阶段着力培养教师的基本能力;实习阶段着力培养教师的执教能力;职后培训阶段着力培养教师适应社会变化的综合能力。三个阶段相辅相成,融为一体,凸显出三个主要特点:注重教师的全程培养;注重教师执教能力的培养;坚持四年一次的教师评价。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应积极学习德国教师教育的先进经验,引入“全程育师”的教育理念,更加注重教师的职后培训;强化教育实践环节,努力提高教师的执教能力;建立健全教育评估机构,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唯有如此,才能推动我国教师教育的全面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祝怀新等。德国教师教育专业化发展探析。比较教育研究,2004(10).

    [2]张可创。德国教师教育的改革思潮。外国教育研究,2004(5).

    [3]张贵新。对德国教师教育的思考。中小学教师培训,2004(10).

    [4]牛道生。德国师范教育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教育理论与实践,2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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